黄酒

王志伟讨论 | 贡献2025年6月11日 (三) 03:02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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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黄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籼米、大米、黄米、玉米、小麦、薯类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压榨酿制的酒。由于工艺、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黄酒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四类。

  黄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税率

税目 税率 计量单位 征收环节 适用法规 适用起止时间 备注
啤酒 220元/吨 生产环节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 啤酒220元/吨
甲类啤酒(出厂价格3000元(不含增值税)/吨以上(含3000元)) 250元/吨 生产环节征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2001年5月1日至今 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
乙类啤酒(出厂价格3000元(不含增值税)/吨以下) 220元/吨 生产环节征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2001年5月1日至今 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
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 250元/吨 生产环节征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2001年5月1日至今 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

  每吨啤酒出厂价格以2000年全年销售的每一牌号、规格啤酒产品平均出厂价格为准。2000年每一牌号、规格啤酒的平均出厂价格确定之后即作为确定各牌号、规格啤酒2001年适用单位税额的依据,无论2001年啤酒的出厂价格是否变动,当年适用单位税额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计算

生产环节

  甲类啤酒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量 × 250元/吨

  乙类啤酒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量 × 220元/吨

  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量 × 250元/吨

申报表格

序号 名称 文件名 文号
1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提取码: ac1t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适用法规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发文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3年第135号 1993年11月26日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 国税发〔1993〕153号 1993年12月27日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192号 1995年10月18日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问题解答》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7〕306号 1997年5月21日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7〕147号 1997年5月21日
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84号 2001年5月11日
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啤酒计征消费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166号 2002年2月22日
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啤酒集团内部企业间销售(调拨)啤酒液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3〕382号 2003年4月9日
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果啤征收消费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5〕333号 2005年4月18日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1号 2008年12月15日
1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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