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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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参加人)可以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缴费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享受税收优惠。参加人可以用缴存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账户管理

开立账户

  每一位参加人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存、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账户注销

  参加人完成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资金(资产)转移,或者账户内的资金(资产)领取完毕的,商业银行注销该资金账户。

个人养老金管理

资金缴存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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