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18年度城六区范围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的通知

来自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
王志伟讨论 | 贡献2024年7月3日 (三) 12:19的版本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欢迎您通过扫描上方的二维码提出意见与建议。感谢您对慧税研究院开源财税知识分享研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注:本平台归集的法规文本,其版权属于该文本制定部门;所整理的财税知识内容,非法律标准文本,在官方使用时请查询有关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本。

历史沿革

2019年5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18年度城六区范围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的通知  并税财行便函〔2019〕8号  2018年1月1日  执行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税务局税政股,国家税务总局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税务局税政股,各直属单位综合业务股:

  根据《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控制新建住房价格目标的通知》(并地税函〔2011〕142号)精神,结合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采集的数据,现将2018年度太原市城六区范围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明确如下,请各单位参照以下价格数据严格区分不同价格适用不同预征率征土地增值税。

  一、普通标准住宅9974元/平方米;

  二、除普通标准住宅以外的其他住宅11530元/平方米;

  三、除上述(一)(二)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13212元/平方米。

合作伙伴

Bzsys.jpgZgswnxfwgzs.jpgWeeasy.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