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在经济特区之外地区的外资金融机构适用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历史沿革
1995年4月24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在经济特区之外地区的外资金融机构适用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5〕31号 1995年4月24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税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138号《关于设在经济特区之外地区的外资金融机构适用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5年4月24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在经济特区之外地区的外资金融机构适用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5〕31号 1995年4月24日 执行
各地、市国税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138号《关于设在经济特区之外地区的外资金融机构适用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