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准爱芬食品(北京)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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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10月31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准爱芬食品(北京)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4〕25号  1994年10月31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536号“关于暂准爱芬食品(北京)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准爱芬食品(北京)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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