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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09年8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桃油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455号 2009年8月21日 执行
正文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核桃油适用税率问题的请示》(川国税发〔2009〕7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桃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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