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30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制改革宣传材料的通知 晋税办发〔1993〕35号 1993年12月30日 执行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税制改革宣传材料转发给你们,请照此做好税制改革的宣传工作,确保税制改革顺利实施。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制改革宣传材料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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