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
历史沿革
2014年12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2号 2014年12月26日 执行
2015年2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5号 2015年5月1日 条款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2号)附件1《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1《本期准予抵减税额计算表》停止使用。
2016年10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6号 2016年10月19日 条款废止
附件2废止
2021年4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 2021年5月1日 海南、陕西、大连和厦门暂停
2021年7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2021年8月1日 废止
正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现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附件2《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名称变更为《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删除表中“酒精”相关栏次和内容,调整后的表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1。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附件5《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中“摩托车”和“汽车轮胎”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表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2。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1.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提取码: t6x3
2.本期准予抵减税额计算表 提取码: bbpt
3.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 提取码: 413w
4.生产经营情况表 提取码: rha8
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1.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提取码: yvk2
2.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提取码: kkqt
3.准予扣除消费税凭证明细表 提取码: cq56
4.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 提取码: q3e2
5.生产经营情况表 提取码: uc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