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0日 财政部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 财关税〔2020〕13号 2020年4月15日 执行
2020年4月10日 财政部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 财关税〔2020〕13号 2020年12月31日 废止
海关总署:
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