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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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3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高检发办字〔2023〕102号  2023年7月14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粗体文本'''''斜体文本'''''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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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粗体文本'''''斜体文本'''''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人员力量薄弱的地方院,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逐步有序贯彻执行。各省级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下指导,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人员力量薄弱的地方院,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逐步有序贯彻执行。各省级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下指导,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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