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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资金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运行,分账核算,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大病保险支付的,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 大病保险资金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运行,分账核算,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大病保险支付的,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 ||
省直大病保险可采取商业保险机构承保的方式,由其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省直大病保险有关事务的管理,2013年可通过谈判确定承保的商业保险机构,2014年起原则上参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保的商业保险机构。 | |||
四、职责分工 | 四、职责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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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13|1]][[Category: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Category: | [[Category:2013|1]][[Category: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Category: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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