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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综合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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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综合医院===== | =====一级综合医院===== | ||
一、 床位 | 一、 床位 | ||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 |||
二、 科室设置: | |||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 |||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 |||
三、 人员: | |||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 |||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 |||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 |||
四、 房屋: | |||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 |||
五、设备: | |||
(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 洗胃器 电动吸引器 呼吸球囊 妇科检查床 冲洗车 气管插管 万能手术床 必要的手术器械 显微镜 离心机 X光机 电冰箱 药品柜 恒温培养箱 高压灭菌设备 紫外线灯 洗衣机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 |||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 床垫1.2条 被子1.2条 褥子1.2条 被套2条 床单2条 枕芯2个 枕套4个 床头柜1个 暖水瓶1个 面盆2个 痰盂或痰杯1个 病员服2套 | |||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 |||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 |||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 |||
=====二级综合医院===== | =====二级综合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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