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6):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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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6年1月12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6年第3号  2026年1月1日  施行 2026年1月12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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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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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26|1]][[Category:财政部]][[Category: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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