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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1日 财政部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 财会〔2014〕30号 2014年12月11日 执行 | 2014年12月11日 财政部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 财会〔2014〕30号 2014年12月11日 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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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工商登记机关的沟通协调,本着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抓紧调整完善本地区的具体审批流程,确保《决定》精神落到实处,确保后置审批改革平稳顺利推进。同时,要切实改进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未取得执业证书违规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 八、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工商登记机关的沟通协调,本着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抓紧调整完善本地区的具体审批流程,确保《决定》精神落到实处,确保后置审批改革平稳顺利推进。同时,要切实改进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未取得执业证书违规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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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14|D]][[category:财政部]] | [[category:2014|D]][[category: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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