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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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17年4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17〕144号  2022年1月4日  施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对保全白酒消费税税基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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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5〕384号)附件同时废止。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5〕384号)附件同时废止。


  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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