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执行进口钻石及钻石饰品相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02年5月20日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进口钻石及钻石饰品相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署税发〔2002〕119号  2002年5月20日  执行 2010年12月6日  海关总署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  2010年12月6日  废止 =正文=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02年5月20日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进口钻石及钻石饰品相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署税发〔2002〕119号  2002年5月20日  执行 2010年12月6日  海关总署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  2010年12月6日  废止 =正文=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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