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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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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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4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  2019年4月4日  执行
2019年4月4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  2019年4月4日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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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跟踪反馈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问题快速响应机制,畅通上下沟通渠道。对本省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及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或重大事项,及时向税务总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十六)跟踪反馈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问题快速响应机制,畅通上下沟通渠道。对本省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及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或重大事项,及时向税务总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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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19|4]][[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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