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修订间差异

无编辑摘要
(导入1个版本)
 
无编辑摘要
 
第1行: 第1行:
{{wiki置顶}}
=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2003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2003年10月1日  施行
2003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3年第6号  2003年10月1日  施行


=正文=
=正文=
第249行: 第250行:
  第六十三条 本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三条 本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Category:2003|6]][[Category: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wiki置底}}
[[Category:2003|6]][[Category: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ategory: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25,167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