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无编辑摘要
无编辑摘要
无编辑摘要
 
第6行: 第6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科技局,有关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规定,我们对《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1〕289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规定,我们对《[[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1〕289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5,414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