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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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15年8月4日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98〕财税字第68号  2015年1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地税局,各省管县财政局:   为规范我省个人公务用车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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