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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基本单元编码==== | ====不动产登记基本单元编码==== | ||
不动产单元应当按照《[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newGbInfo?hcno=E6A5E3140D9B8B1EF743903E45CED97A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的规定进行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变更与管理工作,确保不动产单元编码的唯一性。 | |||
不动产登记单元号应当贯穿土地预审、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工程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土地管理全生命周期,实现“一码管地”。 | 不动产登记单元号应当贯穿土地预审、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工程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土地管理全生命周期,实现“一码管地”。 | ||
| 第151行: | 第151行: | ||
4.4 不动产地籍调查 | 4.4 不动产地籍调查 | ||
4.4.1 | 4.4.1 不动产登记申请前,需要进行不动产地籍调查的,应当依据《[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newGbInfo?hcno=8F9F0A6CFCC79DA6A1402EEF6A61EC59 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等相关技术规定开展不动产地籍调查。不动产地籍调查包括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绘。 | ||
1、申请人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前,应当以宗地为基础,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开展不动产地籍调查。其中,政府组织开展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首次登记所需的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获取。 | 1、申请人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前,应当以宗地为基础,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开展不动产地籍调查。其中,政府组织开展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首次登记所需的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获取。 | ||
| 第8,101行: | 第8,101行: | ||
3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
未尽事宜以《[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newGbInfo?hcno=8F9F0A6CFCC79DA6A1402EEF6A61EC59 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为准。 | |||
===附则=== | ===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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