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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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3月2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  晋税流发〔1994〕23号  1994年3月2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94〕财会字第004号“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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