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摸清外商投资企业存货情况做好税款分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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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1月12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摸清外商投资企业存货情况做好税款分离工作的通知  晋税外发〔1994〕5号  1994年1月12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4〕8号“关于摸清外商投资企业存货情况,做好税款分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紧办理,并在二月底前将企业一九九四年期初库存情况及所包含的已征税款汇总上报省局以便统一上报国家局。通知中所附申报表由各地、市自行印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摸清外商投资企业存货情况,做好税款分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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