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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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6月28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晋税所发〔1994〕44号  1994年6月28日  执行

正文

太原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233号《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在我省的紧密层企业为:中国东方电站成套设备公司山西分公司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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