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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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2年11月16日  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  国函〔1992〕178号  1992年11月16日  执行

2008年1月15日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16号  2008年1月15日  废止

正文

财政部:

  国务院批准《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由你部发布施行。

  今后你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改,不再报国务院审批。

  附件:

  一、企业财务通则

  二、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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