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规范》的通知

王志伟讨论 | 贡献2026年7月26日 (日) 09:18的版本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欢迎您通过扫描上方的二维码提出意见与建议。感谢您对慧税研究院开源财税知识分享研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注:本平台归集的法规文本,其版权属于该文本制定部门;所整理的财税知识内容,非法律标准文本,在官方使用时请查询有关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本。

历史沿革

2017年12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规范》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7〕164号  2017年12月19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银监局:

  为贯彻落实《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4号文件发布),做好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工作,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税务总局和相关监管部门。

  附件: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规范 提取码:77nn

合作伙伴

    税费知识库 税费知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