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外轮运输收入税收报告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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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6年12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外轮运输收入税收报告表》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6〕729号  1996年12月23日  执行

2014年6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7号  2014年8月1日  废止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征税办法》第九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外轮运输收入税收报告表》式样及填写须知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据此式样根据需要印发给外轮运输收入税收扣缴义务人。本表自1997年2月1日起使用。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外轮运输收入税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