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的通知
历史沿革
2019年8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的通知 税总发〔2019〕85号 2019年8月16日 执行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促进税务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任务,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适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的新机构、新职责、新变化,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新期待,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3版)》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现予印发,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各省税务机关请通过“可控FTP:/E:/local(供各省下载使用)/纳税服务司/办税服务处/纳税服务规范”下载。
各省税务机关要及时总结《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在本地推行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附件:《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 提取码: hmj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