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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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纳税所得额 !! 从业人数 !! 资产总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从业人数 !! 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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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wspan="2"|2015年1月—2015年9月 || 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 || rowspan="2"|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 rowspan="2"|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资产总额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 rowspan="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改)]] || rowspan="2"|按利润总额15%预缴减免企业所得税额 ||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 rowspan="2"|2015年1月—2015年9月 || 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 || rowspan="2"|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 rowspan="2"|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资产总额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 rowspan="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改)]] || rowspan="2"|上一纳税年度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实际利润总额50%预缴减免企业所得税额 ||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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