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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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6年2月26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晋人社规字〔2026〕6号  2026年5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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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山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山西省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山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山西省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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