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划缴税费范围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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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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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划缴税费范围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2号  2019年1月1日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划缴税费范围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2号  2019年1月1日  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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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委托银行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原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缴费人)、纳税人(缴费人)开户银行签订的《委托银行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继续有效。《委托银行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文本中的税(费)包括:税收、非税收入、社会保险费、政府性基金和规费。
  (二)《委托银行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原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缴费人)、纳税人(缴费人)开户银行签订的《委托银行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继续有效。《委托银行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文本中的税(费)包括:税收、非税收入、社会保险费、政府性基金和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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