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上一编辑
下一编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
(查看源代码)
2025年4月23日 (三) 13:19的版本
添加12字节
、
2025年4月23日 (星期三)
无编辑摘要
2024年1月6日 (六) 01:52的版本
(
查看源代码
)
王志伟
(
讨论
|
贡献
)
无编辑摘要
2025年4月23日 (三) 13:19的版本
(
查看源代码
)
王志伟
(
讨论
|
贡献
)
无编辑摘要
下一编辑→
第13行:
第13行:
{{wiki置底}}
{{wiki置底}}
[[Category:2016|D]][[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
增值税
]]
[[Category:2016|D]][[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
增值税留抵退税
]]
王志伟
25,167
个编辑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平台产品
基础法规
财税桌面
平台产品
分类应用
慧税研究院
研究员
编辑
工程师
平台建设
词条编辑
数学公式
工具
特殊页面
可打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