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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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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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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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别墅及其他类型房地产预征率为2%。
三、别墅及其他类型房地产预征率为2%。
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阳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阳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阳地税发〔2010〕77号)同时废止。
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阳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阳地税发〔2010〕77号)同时废止。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王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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