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扣除:修订间差异

添加1字节 、​ 2025年3月9日 (星期日)
第47行: 第47行:
| 成本职工教育经费 || 2008年至2017年成本工资薪金总额2.5%
| 成本职工教育经费 || 2008年至2017年成本工资薪金总额2.5%


2018年至今成本工资薪金总额8% || 成本(费用)工资薪金总额,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2018年至今成本工资薪金总额8% || 成本(费用)工资薪金总额,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全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全文
26,539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