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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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目的
  一、背景目的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于调节土地增值收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财政收入意义重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等规定,结合吉林省实际征管情况,制定本《公告》,旨在统一和规范全省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提高征管效率,维护税收公平。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于调节土地增值收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财政收入意义重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等规定,结合吉林省实际征管情况,制定本《公告》,旨在统一和规范全省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提高征管效率,维护税收公平。


  二、 主要内容
  二、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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