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汕头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无编辑摘要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1年10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汕头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9号  2021年10月29日  施行 =正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公平…”)
 
无编辑摘要
第36行: 第36行:


{{wiki置底}}
{{wiki置底}}
[[Category:2021|O]][[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Category:土地增值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核定征收率|粤]][[Category: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非住房核定征收|粤]]
[[Category:2021|O]][[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Category:土地增值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核定征收率|粤]][[Category: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住房核定征收|粤]][[Category: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非住房核定征收|粤]]
29,155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