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312
个编辑
无编辑摘要 |
无编辑摘要 |
||
第2行: | 第2行: | ||
=历史沿革= | =历史沿革= | ||
2020年4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2020年4月23日 施行 | 2020年4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2020年4月23日 施行 | ||
=正文= | =正文= | ||
现将二手车经销等增值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 现将二手车经销等增值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 ||
一、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 |||
(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 |||
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 0.5%) | |||
本公告发布后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 |||
(二)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三)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 |||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 |||
二、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 | 二、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 | ||
第108行: | 第106行: | ||
{{wiki置底}} | {{wiki置底}} | ||
[[Category:2020|4]][[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增值税]][[Category: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Category:增值税一般纳税人]][[Category:未发生销售行为不征增值税]] | [[Category:2020|4]][[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增值税]][[Category: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Category:增值税一般纳税人]][[Category:未发生销售行为不征增值税]][[Category:5262 汽车旧车零售]][[Category: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