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过程中有关契税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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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7日 (日) 12:35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2000年7月28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过程中有关契税的通知 财税〔2000〕55号 2000年7月28日 执行
正文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为了不因改制增加企业税负,全额免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过程中承受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应缴纳的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