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有关印花税问题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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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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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有关印花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8号  2013年2月1日  施行
2012年12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有关印花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8号  2013年2月1日  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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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对中国海油集团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之间,中国海油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中国海油集团的各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互供石油和石油制品所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或其他名称的表、证、单、书)涉及的印花税政策作出暂不征收的解释。
  本公告对中国海油集团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之间,中国海油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中国海油集团的各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互供石油和石油制品所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或其他名称的表、证、单、书)涉及的印花税政策作出暂不征收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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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12|D]][[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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