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无编辑摘要
(导入1个版本)
 
无编辑摘要
 
第1行: 第1行:
{{wiki置顶}}
=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2009年4月13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  财税〔2009〕37号  2009年4月13日  执行
2009年4月13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  财税〔2009〕37号  2009年4月13日  执行
第25行: 第26行:
  (三)严肃组织纪律。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地方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坚决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确保两税征管职能划转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力争工作不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实现理顺征管体制与强化征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严肃组织纪律。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地方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坚决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确保两税征管职能划转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力争工作不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实现理顺征管体制与强化征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wiki置底}}
[[Category:2009|4]][[Category:财政部]][[Category:耕地占用税]][[Category:契税]]
[[Category:2009|4]][[Category:财政部]][[Category:耕地占用税]][[Category:契税]]
27,532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