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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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6年2月6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6号  2026年1月1日  施行 =正文=   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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