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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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01年4月3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01〕54号  2001年1月1日  执行

正文

  为支持我国铁路建设,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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