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契税适用税率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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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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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6日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契税适用税率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七十一号)  2021年9月1日  施行
2021年5月26日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契税适用税率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七十一号)  2021年9月1日  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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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2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天津市契税征收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五、本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2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天津市契税征收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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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21|5]][[Category: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Category:契税|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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