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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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8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7号  2018年8月23日  施行  | 2018年8月8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7号  2018年8月23日  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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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uROT4qXWluCml0sV1THP9w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  |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uROT4qXWluCml0sV1THP9w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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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9日 (三) 11:09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2018年8月8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7号 2018年8月23日 施行
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现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的商品,以本公告附件为准,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关税。
二、其他事项按照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执行。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