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无编辑摘要
无编辑摘要
 
无编辑摘要
 
(未显示同一用户的2个中间版本)
第6行: 第6行:


第三条、第四条以及第五条中关于契税的政策
第三条、第四条以及第五条中关于契税的政策
2018年12月29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7号  2018年12月29日  有效


=正文=
=正文=
第29行: 第31行:


{{wiki置底}}
{{wiki置底}}
[[Category:2013|D]][[Category:财政部]][[Category:契税]][[Category:印花税]][[Category:契税]][[Category:城镇土地使用税]][[Category:土地增值税]][[Category: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Category: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Category:2013|D]][[Category:财政部]][[Category:契税]][[Category:印花税税收优惠]][[Category:契税税收优惠]][[Category: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Category: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Category: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Category: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31,806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