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92
个编辑
无编辑摘要 |
无编辑摘要 |
||
| (未显示同一用户的1个中间版本) | |||
| 第16行: | 第16行: | ||
第八条中“代办退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 第八条中“代办退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 ||
2026年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 2026年1月1日 条款废止 | |||
第五条、附件1 | |||
=正文= | =正文= | ||
| 第58行: | 第62行: | ||
'''综服企业首次办理代办退税备案时,应将企业代办退税内部风险管控制度一次性报主管税务机关。''' | '''综服企业首次办理代办退税备案时,应将企业代办退税内部风险管控制度一次性报主管税务机关。''' | ||
'''五、综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综服企业报送的《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内容与相应生产企业的《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内容进行比对,比对相符的,应予以办理代办退税备案;比对不符的,将比对不符情况一次性告知综服企业。''' | |||
六、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 | 六、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 | ||
| 第140行: | 第144行: | ||
附件: | 附件: | ||
'''1.[https://pan.baidu.com/s/1q5R0LgLrtBPU1WO0mJp-3g?pwd=mr7n 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 提取码:mr7n''' | |||
2.[https://pan.baidu.com/s/1OlFPR-L5aY-O7M-pVYc97A?pwd=wrre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申报表] 提取码:wrre | 2.[https://pan.baidu.com/s/1OlFPR-L5aY-O7M-pVYc97A?pwd=wrre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申报表] 提取码:wrre | ||
{{wiki置底}} | {{wiki置底}} | ||
[[Category:2017|9]][[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 [[Category:2017|9]][[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出口退(免)税]][[Category: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 ||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