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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第一项第2目、第3目 | 第三条第一项第2目、第3目 | ||
2026年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 2026年1月1日 条款废止 | |||
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七项、附件2 | |||
=正文= | =正文= | ||
为加强后续管理,现就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 |||
一、关于取消“对办理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 一、关于取消“对办理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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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取消“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的认定”“集团公司具有免抵退税资格成员企业认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出口货物备案登记及备案核销的核准”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 三、关于取消“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的认定”“集团公司具有免抵退税资格成员企业认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出口货物备案登记及备案核销的核准”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 ||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申报退(免)税。''' | |||
'''1.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附件1),其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 | |||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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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
'''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2目、第3目资料。''' | |||
'''5.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
'''(二)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资料齐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签字、印章完整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场予以备案。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主管国税机关应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待其补正后备案。''' | |||
'''(三)《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备案内容的变更。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需要变更“退(免)税方法”的,主管国税机关应按规定结清退(免)税款后办理变更。''' | |||
'''(四)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的,主管国税机关应按规定结清退(免)税款后办理。''' | |||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先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 | |||
'''(五)已办理过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无需再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 |||
'''(六)集团公司需要按收购视同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的,集团公司总部需提供以下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 |||
'''1.《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表》(附件2)及电子申报数据;''' | |||
'''2.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控股的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3.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控股的生产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或《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表》)复印件;''' | '''3.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控股的生产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或《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表》)复印件;''' | ||
'''4.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控股生产企业的章程复印件;''' | |||
'''5.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 |||
'''对集团公司总部提供上述备案资料齐全、《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场予以备案。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主管国税机关应一次性告知企业,待其补正后备案。''' | |||
'''(七)按收购视同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的集团公司备案后,主管国税机关按照集团公司总部和成员企业所在地情况,传递《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表》。''' | |||
'''1.在同一地市的,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应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表》传递至地市国家税务局报备,并同时抄送集团公司总部、成员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 | |||
'''2.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但不在同一地市的,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应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表》逐级传递至省国家税务局报备,省国家税务局应清分至集团公司总部、成员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 | |||
'''3.不在同一省的,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应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表》逐级传递至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逐级清分至集团公司总部、成员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 | |||
(八)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当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提供下列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代理报关备案。 | (八)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当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提供下列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代理报关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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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s://pan.baidu.com/s/1NFirkX6PYQy63-WdYcXvnA?pwd=g6wk 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提取码:g6wk''' | '''1.[https://pan.baidu.com/s/1NFirkX6PYQy63-WdYcXvnA?pwd=g6wk 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提取码:g6wk''' | ||
'''2.[https://pan.baidu.com/s/1l6HoNGenZPs0n7b2h6jdqg?pwd=qj98 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表] 提取码:qj98''' | |||
3.[https://pan.baidu.com/s/1f5j5D998t75cv8C7fhcG3g?pwd=ysqz 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报关出口货物备案表] 提取码:ysqz | 3.[https://pan.baidu.com/s/1f5j5D998t75cv8C7fhcG3g?pwd=ysqz 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报关出口货物备案表] 提取码:ysq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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