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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财政部 公安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  财库〔2019〕68号  2019年12月31日  执行  | 2019年12月31日  财政部 公安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  财库〔2019〕68号  2019年12月31日  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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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对实施交通违法罚款跨省异地缴纳工作中涉及的机动车驾驶人个人信息均负有保密责任,严禁将获得的机动车驾驶人姓名、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等信息泄露、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以及用于商业目的。  |   财政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对实施交通违法罚款跨省异地缴纳工作中涉及的机动车驾驶人个人信息均负有保密责任,严禁将获得的机动车驾驶人姓名、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等信息泄露、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以及用于商业目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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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19|D]][[Category:财政部]][[Category: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Category:2019|D]][[Category:财政部]][[Category: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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