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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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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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8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24号  2013年1月1日  执行
2014年3月28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24号  2013年1月1日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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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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