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27
个编辑
(→适用法规) |
(→税率) |
||
第30行: | 第30行: | ||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卷烟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本通知的法规缴纳从量定额消费税和从价定率消费税。 |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卷烟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本通知的法规缴纳从量定额消费税和从价定率消费税。 | ||
卷烟从量定额税率0.003/支。 | |||
2009年5月1日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从价税,适用税率5%。 | |||
2015年5月10日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 |||
=计算= | =计算= |
个编辑